跳至正文
Home » 礼( Norm, Ritual)

礼( Norm, Ritual)

作者:陈壁生(清华大学哲学系)

 

“礼”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概念。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王朝都曾制作典礼,因此,中国古代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但是,对“礼”这一概念的理解,非常困难。主要原因是“礼”这一概念具有多重性。

首先,“礼”的含义是一般意义上的“规则”。

中国重要的经典《礼记》中有一篇《礼运》,其中对礼的起源有一个描述:“夫礼必本于大一。”在天地未分之前,就已经有“礼”了。因此,礼是最广泛意义上的规则。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内在规则,这种内在规则就是“礼”的本性。天道有春、夏、秋、冬的四时循环,地道有高、低的差别,这些规则都是礼的表现。当我们听音乐的时候,音乐之所以打动人心,就是因为它的曲调符合人心的节律。

在中国文明中,礼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规则”,是人与禽兽的差别所在。《礼记》中的《曲礼》说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人与禽兽的差别,不在于是否有语言,鹦鹉、猩猩也有“语言”,但它们仍然是飞禽走兽,而不是人。人与禽兽的差别在于人有礼,而禽兽无礼。因此,人与人之间不是生物性的关系,而是伦理性的关系,而礼正是保证伦理性的核心内容。正因如此,中国人对突破基本道德底线的评价,常常以人禽之别作为例子,例如说“禽兽不如”、“虎毒不食子”等等。

同时,礼还是国家、社会之所以建立的基础。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者荀子在《礼论》中,阐述了礼的起源,他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预设了一个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社会,在这种状态中,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但是,欲望永远不可能穷尽,所以对外在的一切都有欲求,这种欲求过了一定的标准,便不能不与他人发生冲突相争,对物质的冲突相争越多,国家社会便会越混乱,乃至于崩溃。因此,制礼的圣人为了使国家与社会能够维持正常状态,便制定规则与边界,因此,产生了“礼”。

其次,“礼”是一系列的礼仪规范。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仪礼》是典型的记述礼仪规范的经典。在汉代,《仪礼》成为“礼经”。在这本书中,记载了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礼等具体的礼仪,这些礼仪以人生不同阶段的仪式为主,也包括不同场合的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方式。

在中国文明中,人伦关系是人与人结合最重要的方式。中国古代有“五伦”,包括父子、夫妇、兄弟、君臣、朋友五种不同的人伦关系。其中,父子、夫妇、兄弟是家庭内部关系,君臣、朋友是超越家庭之外的政治、社会关系。五伦以父子、君臣为大纲。父子、君臣之伦,一以成家,一以立国。人伦之间,以道德结合,父的道德是“慈”,子的道德是“孝”,父慈子孝,则家齐。君的道德是“义”,臣的道德是“忠”,君义臣忠,则国治,而家齐、国治则天下平。这不管是父子、君臣,还是夫妇、兄弟、朋友,这些人伦关系的成立,主要就是依靠“礼”。

《礼记》中的《曲礼》有一段话,表明了道德必须落实在礼才能实现,一切关系都必须在礼的规范中才能成立。《曲礼》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简单来说,道德的具体落实,必须落实在符合礼的行为之中。教化的实行,必须依靠礼来实现。君臣、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必须落实在礼之中。朝廷上、军事上的行动,必须有礼才有威严。对天地神灵、祖先的祭祀,必须落实在礼中,才能体现虔诚。总而言之,礼作为行为规范,是人伦道德落实的具体表现。

例如父子之伦,《孝经》中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这句话描述了孝子侍奉父亲,在不同阶段的表现。但是,孝子的这些情感,都必须具体落实在合乎礼的行为之中。例如“祭”,是祭祀之礼。在各种礼中,祭礼最为重要,原因是祭礼是沟通人与死去的祖先的礼仪。为了实行祭礼,便必须有场所、器物,所以《礼记》中的《曲礼》说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凡家造,祭器为先。”也就是说,贵族之家即将建造房屋,首先要造好祭祀祖先的宗庙,要铸造各种用具,首先要造好祭祀祖先的器物。而祭祀祖先,安放祖先神主牌位的宗庙,也便成为等级制度的重要象征,所以《王制》中说到,天子有七庙,诸侯五庙,卿大夫三庙,士一庙。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宗庙。而且,宗庙祭祀,内在的意义是父子之伦的表现,是追念先人,而外在的意义,则使先祖所诞生的整个宗族都能够凝聚起来。因此,宗庙中的祭礼,不仅仅有伦理意义,而且也有政治、社会意义。

再次,“礼”还是国家典章制度的总称,即一般所说的“礼乐制度”。

在中国文明中,对核心概念的理解经常与具体经典紧密联系在一起。西汉时期,“礼经”指的是《仪礼》中的礼仪规范,在这一意义上,“礼”的具体类别,主要是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等礼仪。这些礼仪是狭义上的“礼”。汉代末年,许多学者感到这些具体礼仪无法概括广大的“礼”的概念,因此,以郑玄为首,把《周礼》纳入礼学体系之中。在他们的理解中,《周礼》是周代初年周公制作,周代正是因为实行了《周礼》,才能使天下太平数百年。

《周礼》所记述的,不仅仅是礼仪规范,而且是塑造整个国家的典章制度。《周礼》分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共六官。每一官管辖六十人,共三百六十官。汉代末年的礼学大师郑玄认为,《周礼》才是“礼经”,《仪礼》只是礼经的具体规范。郑玄的礼学对后代有决定性的影响,这样一来,“礼”的概念,便不但是礼仪规范,而且更是国家典章制度。

在《周礼》中,春官大宗伯的职能,是各种礼的运行。春官大宗伯所司职的礼,包括祭祀天神、日月星辰、社稷、先王,也包括天子到诸侯国去巡守、诸侯到天子之国朝拜等礼仪。这些礼仪,都关联着国家形成与运行相关的一系列关系:天子与天的关系,天子与诸侯的关系、诸侯之间的关系、战争与刑罚的关系等等。在中国历史上,从汉代以后,几乎每一个朝代在建立的过程中,都会由皇帝颁布这一朝代的礼乐制度,其基本模板即是《周礼》中春官大宗伯所司职的这些礼。

在这些国家制度中,南郊祭天是最为重要的礼仪。根据典籍记载,周代的时候,周公开始在南郊祭天,后来历代王朝都通过南郊祭天之礼,确认王朝的政治合法性。中国传统认为,每一个王朝的兴起都是得自“天命”,而汉代以后,得天命的王朝,最高统治者皇帝,都有一个“礼身份”,即“天子”,天子的意思,就是“天”的儿子,只有作为天的儿子,才能获得统治天下的合法性。而作为天的儿子,必须每年在固定的日子,对天进行祭祀。而且,天下所有人只有天子才有祭天的资格。在中国历史上,南郊祭天之礼关系着如何理解“天”,天到底是头顶茫茫无际的客观存在,还是具有意志的力量,或者是能够直接诞生儿子繁衍子孙的人格神,这些不同的认识,构成了不同朝代的宇宙论的核心问题。

综上所述,中国文明中的“礼”,既是人间生活的基本规则,又是具体的礼仪规范,还可以表达整体的家国典章制度。可以说,“礼”的具体表现是合宜的行为,而其概念的外延,几乎无所不包。如果从中西文明的对比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对“礼”的理解,是中西文明差异的根源之一。中国文明强调自然与文化的连续性,这一点在礼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在《礼记》的《礼运》中,说礼是“达天道,顺人情”。中国古代对“自然”的理解,主要有两个维度,一是将天地理解为自然的存在,而从天地的节律,例如四时、阴阳、五行等,去认识人,认识历史;一是将人性理解为自然的产物,因此,人的自然情感在礼中得到安顿,例如强调在家中能够孝,到国家才能够忠。可以说,“礼”的自然色彩非常浓厚,在中国古代,每一代圣王都“制礼作乐”,意味着圣王根据自然的内在规则,兴起(causing to arise)礼乐。这样,作为文化(culture)的礼乐,不是圣王的创造(creating)的结果,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因此,中国文明更加强调自然与文化的连续性。

《礼( Norm, Ritual)》有0个想法

发表回复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

Nicolas Chapuis, Ambassador of the European Union to China

Mutual understanding is the foundation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f globalization leads us to use a common lexicon, we often tend to forget that meanings differ from one culture to the other. Lack of understanding or, sometimes, confusion in meaning, breaks communication.

When China speaks in a foreign language, it uses a lexicon that is more often than never not on par with its own history and culture. It uses words to which it may assign, consciously or unconsciously, different meanings. No dialogue can be effective if interlocutors disagree on the very meaning of what they say to each other.

More than 2000 years ago, Confucius noted the imperative “to assign proper meanings to concepts”, zheng ming 正名. That is precisely what this digital platform offers by attempting to bridge the gap of cultural differences, while respecting the essential value of cultural diversity without falling in the trap of cultural relativism. This initiative aims thus to confront key concepts between Europe and China by designing a methodical guide to handle and solve eventual misunderstandings.

Remarkably, the origin of this project stems back to the 1980’s when a number of dialogues contributed to create a trustworthy network of scholars in Europe and in China. With the renewed support of the European Union, the ‘EU-China Forum on Cultural Misunderstandings’ gathers a group of high level European and Chinese intellectuals who share the awareness that cultural misunderstandings impede mutual comprehension and positive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EU and China at all levels.

The digital platform ambitions to be a constant, accessible and tangible instrument for uploading contributions and conducting initial debates in preparation of the November 2021 Forum.

The contributions of all participating authors will be included in the EU-China Dictionary of Misunderstandings, published digitally and eventually also in a physical form. It intends to be a meaningful, scientific and literate instrument for the benefit of mutual understanding between Europe and China.

It is certainly my hope that this editorial project of a Europe-China Dictionary of Misunderstandings may constitute a reference tool for further research and exchanges.

 

Nicolas Chapuis
Ambassador of the European Union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y 2021

Cookies policy

    联络方式